“生育保单”协议书
甲方:
乙方:周口现代妇科医院
一、医院承诺:
签定“生育保单”的不孕不育患者夫妻,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在医院接受治疗未治疗者,给予退回全额手术费、治疗费。
二、面向对象:
不孕不育夫妻,承认“生育保单”管理条款,自愿提出申请,并持有效证件到医院填写“生育保单”申请登记表。
三、本协议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四、签定流程:
患者夫妻持有效证件自愿填写“生育保单”申请登记表 医院专家问诊
患者夫妻接受医院不孕不育临床排查(排除是否属本条款第六条情况) 确定病因 申请报医院主管部门审核 院长审核 医院专家制定治疗计划 医院与患者签定“生育保单” 患者接受治疗.
五、医院与患者夫妻签定“生育保单”,双方自愿接受以下条款:
(1)医院提供最好的专家团队、最好的仪器设备、最优优质的服务;
(2)患者夫妻双方需在医院接受不孕不育临床排查;
(3)患者需积极配合医院治疗;
(4)患者需每月准时来医院复检;
六、以下病种超出不孕不育医学诊疗范筹,不签定“生育保单”。
(1)女性先天性发育不良;
(2)男性先天性发育不良;
七、有下列情形者,医院有权收回承诺,终止双方签定的“生育保单”。
(1)所提供资料不真实者;
(2)不配合医院专家按计划治疗者;
(3)怀孕后,自行流产者。
八、治疗后,出现以下情况,不具备退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