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纺专卖店规章及人员管理
组织结构
为有效地经营及管理专卖店,各地加盟商在专卖店的管理方面应尽量实行“店长责任制、目标管理法”的专卖店管理模式,其要求专卖店店长必须熟悉专卖店的整体运作及管。
第一节、专卖店单店组织结构
人员编制方面要考虑店铺面积大小、客流量大小、营业时间长短、淡旺季、营业员岗位知识与技能熟练程度等店铺实际情况及当地特殊情况多种因素来确定并调整。
属地方营业时间短(8小时)、店铺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下,店铺可安排员工上直落班,其中:在淡季时人数为2人,旺季时人数为3人;店铺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人员,如收银员、导购员、专职店长等。
属地方营业时间长(12小时),必须设立专职店长。店铺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下,店铺可安排早晚班员工,其中:在淡季时人数为早晚班各2人(轮流上直落),旺季时人数为3人(轮流上直落)。店铺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人员,如收银员、导购员等
注:小店或上直落班的专卖店可不设店助。店长与店助及收银均兼做导购员、在收银与开单时要分人做。公司不提倡店主亲人参与经营。
第二节、岗位职责
导购员工作定义
——引导顾客消费,宣传产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