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市八大集中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创建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加强日常管理,改善城乡面貌,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八大集中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市委二届十六次全委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绿化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以治理脏乱、规范管理、提升形象为目标,突出重点,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影响城乡面貌的突出问题,为实现全市“四三二一”发展战略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城乡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市容环境整治
整治任务:全面整治中心城市、6县县城和36个市列重点小城镇的市容环境卫生。重点治理污水乱泼倒、摊点乱摆放、垃圾乱堆放、车辆乱停放、违法乱贴涂“五乱”,提升中心城市、6县县城和36个重点小城镇的整体形象。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县(区)执法局、住建局、工商局、公安局、爱卫办、公用局。
(二)城区出入口整治
整治任务:集中清理中心城市和6县县城出入口的违法建筑、乱搭乱建和户外广告,清除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整治非法营运和交通秩序,实施绿化、美化和亮化,确保城区出入口整洁、畅通、有序。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县(区)执法局、住建局、规划局、公安局、交通局、公用局。
(三)道路交通整治
整治任务:对国道、省道、县乡主干道沿线的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清理公路两侧的粪堆、土堆、柴草堆、垃圾堆“四堆”,拆除废弃房屋,清理覆盖墙体广告。集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各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取缔312国道沿线加水点,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县(区)执法局、住建局、公安局、公用局。
(四)村容村貌整治
整治任务:以“三清五改”为抓手,整治环境卫生,治理村庄柴草乱垛、污水乱泼、粪土乱堆、垃圾乱倒、禽畜乱跑“五乱”,提升村容村貌。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乡(镇)政府。
(五)非煤矿山和煤场整治
整治任务:对矿山和煤场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对堆放的矿山废料、煤矸石进行全面清理,对塌陷区进行平整绿化,加大对沟道、河道倾倒矿山废料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经审批,影响交通安全和环境卫生的非法煤场全部予以取缔。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县(区)煤炭局、住建局、工信局、执法局、公用局。
(六)河道河沟整治
整治任务:集中整治河道非法采砂,清理河道沟道垃圾杂物和影响行洪的广告牌、临时建筑物,畅通河道,确保行洪安全和水源安全。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县(区)执法局、水务局、住建局、公用局。
(七)市场秩序整治
整治任务:合理划分市场功能,多方增加市场容量,加强市场规范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入市经营。整治市场乱设摊、乱堆放、乱搭建和市场周边环境。清理规范各类马路市场,退市还路,保障交通畅通。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县(区)执法局、工商局、住建局、公用局。
(八)农村面源污染整治
整治任务:加强农资市场监督与管理,查处高毒、高残留农药销售和使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快沼气普及利用,治理养殖小区畜禽粪便污染,加大废旧农膜的回收利用,尽可能地减轻面源污染。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县(区)农牧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