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时间点记忆
法检机关受案件,三日告知辩护权。 适用强制措施时,注重保护嫌疑人。 拘传不超十二时,取保候审十二月。 监视居住六个月,拘留期限较特殊。 拘留到案二十四,告知家属和单位。 公安机关三日报,特殊可延一至四。 重大案件三十日,检察机关七日理。 未曾拘留嫌疑人,十五日内批逮捕。 重大复杂刑事案,批捕决定二十出。 不服强制措施时,五日申请七日理。 立案申请及时理,七日之内做决定。 侦查机关不立案,十五送达控告人。 申请不立案复议,三十日内做决定。 检方行使监督权,公安七日释原因。 通知公安要立案,应当十五日立案。 律师行使辩护权,安排会见要及时。 一般案四十八时,特殊案五日之内。 期间耽误要补救,障碍消除五日内。 一般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案件复杂报上级,批准可延一个月。 广大深远的案件,省检批准延两月。 重刑案件侦查期,省检再批两个月。 特殊原因未终结,应报高检来报请。 报请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来审理。 审查起诉有期限,基本一月再加半。 补充侦查限两次,每次不超一个月。 检察机关不起诉,申请复议七日内。 公诉案件开庭前,法院应当要审查。 审查期限有限制,普通七日简易三。 案件材料证据少,告知三日要补送。 起诉副本十日送,开庭三日告权利。 被告人基本情况,告知五日前提供。 一审审理公诉案,基本审限一个月。 至迟不超一月半,省批特殊延一月。 需要延长审限期,期满七日以前报。 自诉案件需告诉,法院十五日决定。 被告人已被羁押,审限参照公诉案。 一般审限六个月,特殊再加三个月。 简易程序简易办,二十日内应审结。 简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