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调查资料分析制度
1. 目的
为充分发挥客户调查工作在我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各种客户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分析报告。
3. 统计员
(1)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如统计人员发生工作变动,则必须在事前征求计划管理科的意见,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2)从统计工作的需要和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出发,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员;
(3)如需配备兼职统计员,则由各班组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推选出。
4. 统计纪律
(1)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统计制度,按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得出现虚报、晚报、迟报和拒报的情况;
(2)对属于保密性质的统计资料,必须严格保密、确保安全,提供时应按公司保密制度的规定执行。
5. 统计工作的交接
(1)为避免因工作调动而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统计人员在调动工作时必须认真办妥交接手续,且在未办妥交接手续以前,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统计人员工作调动时应进行的交接工作:
· 将自己所经办工作的情况全面地向接替人员交代清楚
· 所有统计资料与统计用具应列出清单移交给接替人员
· 对接替人员的业务进行培训,使其能独立工作
6. 统计资料的提供
(1)凡外部单位根据上级规定,并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统计局介绍信索取统计资料,统一由指定的人员或部门接洽提供。
(2)向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公司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
(3)应克服使用统计数字的混乱现象,由同级统计部门或统计人员负责提供上级领导需要的统计数字。
7. 统计资料的积累和保管
(1)统计资料一律由规定的综合统计员掌管;
(2)各科室、车间应将本部门所掌握的客户统计资料采用卡片或台账形式,按类别和时间进行整理分类,以便于使用;
(3)各相关部门编制的统计台账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须由本单位统计人员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
(4)对确无保管价值、已经过时的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