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工作对接制度
1.目的
明确法务工作对接事宜,规范公司法务工作的管理流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
3.具体事项及流程
3.1公司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3.1.1协助公司收集、整理与公司经营活动、管理体制有关的法律、法规,为甲方制定、修正经营及管理规章制度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咨询意见;
3.1.2解答公司提出的各项法律咨询,对咨询事务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依法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3.1.3为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书面形式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3.1.4草拟、审查、修订公司在各项经营活动与劳动、人事等内部管理方面形成的合同与法律文件;审查、修改公司的合同及有关法律文书;审核公司的相关法律文件;
3.1.5接受公司委托,参与公司经营活动的磋商与谈判,参与处理调解公司在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争议或者其它重大纠纷及与政府机关、中介组织、客户、公司员工各类纠纷的处理;
3.1.6接受公司委托,办理工商、税务、行政许可、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各项法律事务;
3.1.7接受公司的委托,代理商业调查服务、资信调查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3.1.8应公司的要求和委托,就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书和发表律师声明等法律文书;
3.1.9接受公司委托, 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3.1.10应公司要求,讲授法律知识,进行法律培训;
3.1.11应公司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各类问题或者纠纷提出解决方案,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帮助(包括律师函的提供),接受公司委托,参加诉讼、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3.1.12与公司总部的法律机构配合,协调工作、进行业务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