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施工结算协议书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 分项工程施工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工程内容:
。
第二条:结算工程数量、单价、总价:
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实测工程量为 ;施工
单价为 ;结算总价为 元,大写
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 结算工程款支付:
(一) 甲方已向乙方预付该分包工程工程款人民币: 元;
(二) 本次结算甲方应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人民币: 元;
(三) 该分包工程结算总价的5%(人民币: 元)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年后三十天内一次性付清。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前7天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四条 保修责任
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保修期为 年,自通过业主验收并交付业主使用之日起算,保修期满乙方负责终身维修,但收取材料成本费;
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业主报修电话,在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