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
大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拭镇噶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
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商支付限
额以上 (4 万元) 的医疗费用《不含应自付费用)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
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 48 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商支
侍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一4 万元以下报销 85%,4 万元一8 万元以
下报销 90%6,8 万元以上报销 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略为人民币 15 万元。
一、概念,
单位参加大病医疗保险需严格按照4北京市地方所属城镇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
费用社会统筹的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1995 年第 6 号) 及相关的文件。林规定是保正
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患大病时得到基本医疗-
二、参保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和区具地方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及其职工和退
体人员。
三、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工. 单位《不含外商投资企业) 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 %,按单位在职职工
人数控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
2 ,职工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1%按月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
缴;
3 .根据京劳险发[1998]102 号文件规定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单位,均要从 1998 年7
月1 日起补缴大病医疗保险发, 1998 年7 月 1 日以后成立的单位,自营业执照下发之月起补
缴大病医疗保险费
4。 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2.596,按企业中方在职职工人数控
月线纳大病医疗统筹费.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1 %按月缴纳
大病医疗统筹费。
5,企业腿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10%以上时,以全市职工月平均工
资的90%6为基数.
6 单位必须在每月30 日前按月足额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不得同断
四、大病统筹基金的支付标准及报销范围:
职工加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 30 日内累计超过 2000 元以上的部分
《不昔括自费部分、个人负担部分) 属于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采取分档计算,昧加支付
的办法
1.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部分支付 9096:
2. 5000 元以上1 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 85%6:
3.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 80%k,
4.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 85%k;
5.5 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96 。
前款各项所称"以上"不会本数,"以下"会本数。
五、哪些医疗费用不属于报销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局于大病医疗保险范围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
2. 患职业销、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六、如何报销医疗费用?
1 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
2. 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援付审批表 《三张) (并加盖公章);
3. 出院诊断正明 《紧急抢救应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