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 当事人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益人:鉴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信托设立及信托管理有关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正文 第一条信托目的 1、甲方为理顺投资关系,确保财产权益,基于对乙方信任,特将其在 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额)信托给乙方,并通过本合同设定双方的信托关系。 2、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甲方指定管理方式的指定型信托,经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按照甲方的意愿对信托股权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第二条信托的种类 经双方同意,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交由乙方管理的股权信托。 第三条信托股权数量、信托起始时间、信托期限 1、信托股权数量:股。 2、信托起始时间: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本合同所涉全部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