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制度,补足长租短板
解读人: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 刘洪玉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教授认为,所谓“多主体供应”,其含义较为广泛。
首先应该实现土地的多元化供给。今后符合一定条件的现有低效利用土地的占有和使用者,比如部分国有企事业单位,就可以通过土地的再开发利用,参与到土地供给中来。此外,有序将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建设租赁住房,也是扩大土地供给来源的重要方向。
从住房上的“多主体供给”来讲,在新建住房供给领域,要拓展上述低效利用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相关的供给主体。在存量住房供给领域,除采取激励或者促进措施,让更多闲置存量住房的拥有者将房子供应到市场上来、形成有效市场供给外,还可以探索租赁住房供给主体的培育与发展。
所谓“多渠道保障”,刘洪玉表示,就是要发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到住房保障服务中来,减轻政府的直接管理负担,最大限度的实现政府支持下的住房保障服务社会化。
刘洪玉说,这次会议将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放在了突出重要的位置,表明这是当前完善住房制度的核心工作。会议特别强调要发展长期租赁,并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也是在努力化解租期短、租赁关系不稳定等阻碍人们选择租赁住房的痛点,加快补足租赁市场发展水平低这一短板,从而真正实现“租购并举”。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