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在押韵方面有着严谨的规则,这十一个专业名词便是其重要体现。
1、宽韵
包括四支、一先、七阳、八庚、十一尤、一东、十一真、七虞。作诗用这些韵,字比较多,有较多的韵脚可供选择。
杜甫《绝句》(一先韵)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
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2、中韵
包括十三元、十四寒、六鱼、二萧、十二侵、二冬、十灰、八齐、五歌、六麻、四豪。作诗用这些韵,有较多的韵脚可供选择。
杜甫《春望》(十二侵)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3、窄韵
包括五微、十二文、十五删、九青、十蒸、十三覃、十四盐。作诗用这些韵,可供选择的韵脚较少。
杜牧《秋夕》(九青韵)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
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
4、险韵
包括三江、九佳、三肴、十五咸。作诗用这些韵,可供选择的韵脚很少,属于比窄韵更少的韵。险韵用艰僻字押韵,人觉惊警险峻而又能化艰僻为妥帖,无凑韵之嫌,唐宋诗人中有故押险韵炫技,以显才华的。
袁宏道(明)中元日夜归即事用(十五咸韵)
葛巾脱去鬓如杉,又草朝贤牍几缄。
竹里乍香新茗碗,榻间犹藉旧荷衫。
空窗月色霜流地,半夜桐声水绕岩。
天驷岂能容野马,身无羁绁口无衔。
上面所分宽窄,是按用韵从严的要求来说的。即无论绝句、律诗、排律,必须一韵到底,不许通押。
5、邻韵
王力先生在《汉语诗律学》中关于邻韵的观点如下:所谓邻韵,即指韵音相近者。因其于韵书上排列相邻,故名为“邻韵”。必须指出,邻韵是因为韵音相近而为邻韵,并非是排列相邻而为邻韵。但其排列相邻,却是因为韵音相近的关系。除“江”与“阳”、“佳”与“麻”、“蒸”与“侵”为罕见的特例之外,大约总依诗韵的次序,以排列相近而音又相似的韵认为邻韵。所谓“相近”不因上平声和下平声的界限而有所间隔。
根据《诗韵》、《诗韵目录》、《诗韵新编》及王力《汉语诗律学》,参照现代人作近体诗通押的情况,把可以通押的韵目试列如下:
一东二冬
三江七阳
四支五微八齐十灰(半)
六鱼七虞
九佳(半)十灰(半)
十一真十二文十三元(半)
十三元(半)十四寒十五删一先
二萧三肴四豪
五歌
九佳(半)六麻
八庚九青十蒸
十一尤
十二侵
十三覃十四盐十五咸
标准的格律诗,一般都是一首诗只能押一个韵,这种严格要求有时候会给作者带来不便,于是唐朝中期引入了邻韵的概念,即分属不同韵部的字,如果读音相近就称之为“邻韵”,比如“声”和“音”就互为邻韵。
到了宋代又出现衬韵(又称探头韵、借韵、孤雁出群),即律诗第一句若用韵,就用邻韵,以衬托后面的本韵。这种借邻韵的方式仅限第一句,被大多数诗人接受并风行一时,成为一种正格。近代,鲁迅、郭沫若等前辈将邻韵的使用进一步扩大到全诗,也就是邻韵不再限于首句。王力先生在1977年出版的《诗词格律》一书中,将这种广泛使用邻韵的方式给予了认可。
6、出韵
出韵也叫落韵、窜韵、走韵,是指律诗在偶句韵脚上不用本韵之字,而用邻韵或它韵中的字,出韵与格律诗一韵到底的要求不和,是诗家大忌。诗出了韵,无论诗韵怎样高超都是不合格的。
7、凑韵
凑韵又称趁韵、挂韵脚,是指在韵脚上用一个与全诗意思毫不相关的字,硬凑的韵脚。比如“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若改为“黄河入海浮”就是凑韵。
8、次韵
次韵是古人“和韵”的一种形式,又叫“步韵”,它要求作者用所和的诗的原韵原字,其先后次序也与被和的诗相同,是和诗中限制最严格的一种,就是依次用原韵、原字按原次序想和。和诗大致有一下几种形式:和诗,只作诗酬和,不用被和诗原韵;依韵,也叫同韵,和诗与被和诗同属一韵,但不必用其原字;用韵,即用原诗韵的字而不必顺其次序次韵,也叫步韵,就是依次用原韵、原字按原次序相和;据传始于白居易、元稹,称“元和体”。
9、分韵
风韵旧时作诗方式之一,指作诗时先规定若干字为韵,各人分拈韵字,依韵作诗,叫做“分韵”,一称“赋韵”。古代诗人联句时较多使用,后来并不限于联句。白居易《花楼望雪命宴赋诗》有云:素壁联题分韵句,红炉巡饮暖寒杯。
10、限韵
指定只能用某个韵脚,比如红楼梦中限韵红楼诸钗:
黛玉 限一东韵
看尽升沉皆转蓬,无凭莫拟问西东。
流年弹指花时倦,慵脸消春泪迹红。
淡借霜姿依旧月,闲摇碧色偶来风。
怜卿素怨题何必?事事从来梦后空。
11、用韵
即押韵,诗词歌赋中,某些句子的某一字用韵母相同或相近的字,使音调和谐优美、宋 欧阳修《六一诗话》:“退之笔力无施不可,而予独爱其工于用韵也”;同时也是和韵的一种,即以原诗韵为韵脚,而不按其次序。清 吴乔《答万季野诗问》:“用其韵而次第不同者,谓之用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