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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见

2024-09-03 21:45    示教千则    来源:365文库

1.

见为本性如虚空,

光辉不生是唯一;

不灭洁净遍满处,

最高不二得解脱,唵!

释:“见”(dRŚi)在这里是指纯粹精神,它代表着最高阿特曼的本性,就像虚空那样,它是永远的光辉、不生、唯一不二、不灭、洁净、遍满于一切,它就是最高的梵,也即我,永久地获得解脱。

本颂结尾处用了圣音唵(om), [26] 这是一个神秘的符号,它是由三个梵文字母组成的,om中的o是由a+u所组成的复合元素。把om分解开,就得出了a+u+m=om。在《蛙氏奥义》中出现,它认为唵是一切的根源,既包括精神也包括物质,一切归于唵。同时唵还代表着宇宙的无限性(包括三世和超时间)。已经具有了本体的意味,归纳起来就是:唵=一切=过去、现在、未来及超时间=梵=我。乔荼波陀在他的《圣教论》中进一步地把唵字作出了三种具有本体论意义的解释,一是等于梵,二是等于心,三是等于自在天。 [27] 商羯罗显然也是同于乔氏的解说,在这里把唵作为梵来看待的。

2.

我为洁净之见者,

本性不变无对象。

充盈四方无限量,

安住自身亦无生。

释:我是洁净的见,这种本性是不变的。同时,从本性上讲,我中也是无对象存在的。我是充盈于前后上下各个方位的无限者,是不生的,安住在自身之中。从哲学上来分析此颂,可以得出几点:(1)阿特曼的本性是一种纯粹精神,这种本性是永恒不变的,于是肯定了哲学本体的纯精神性。(2)指出这种本体的遍在性,实际上就是说明了最高梵与我的同一性,把大宇宙等同于小宇宙;同时大宇宙还住于我之中,说明了最高梵与阿特曼是同质的。(3)肯定阿特曼的无限性。充盈于四面八方,就在空间上是无限的;同时由于不生,没有开始也就无结束,于是在时间上也是无限的。只有阿特曼才是这样的,而一切物质性的东西都是有生灭的,因而是有限的。

3.

不生不老即不死,

遍在不二自光明。

无因无果无污垢,

常是满足得解脱,唵!

释:此颂与第一颂的意思很接近,商羯罗经常都会作反复的宣说,因此出现意思相近偈颂的重复并不奇怪。不生不老自然就不会有死,是说时间上的无限性。遍在于一切之中是说空间上的无限性。阿特曼又是唯一不二的,无需它物来照亮它,它本身就是光明的。阿特曼是离因果的,它既不是任何事物的因,它本身并不产生任何东西;它也不是由它物所生的果,所以是离因果的。阿特曼本性是纯粹精神,不为世俗物象所沾染,所以是无污垢的。因为阿特曼不需要任何的因果物质,它是自我满足的,所以是解脱的。

4.

醒睡梦眠三状态,

迷混知觉不属我;

自在依它两皆非,

我为第四不二见。

释:此颂谈到了阿特曼的“四位说”。前三位为醒位(vaiŚvᾱnara)、 [28] 梦位(taijasa)、 [29] 熟睡位(prᾱjña or avyᾱkRta), [30] 这三种状态都是仍然还处于经验世界,这时阿特曼仍然受限制(sopᾱdhi), [31] 其知觉为迷混的,但对我并无碍,因为我并不存在于它们之中。因此,由于这三种状态本身既非独立不二,又非依存于它物而存在,从而处于一种矛盾的状态,自我则是超越这三种状态的第四位(阿特曼),所以自我是不二的见。第四位(ṭurIya) [32] 才是真实的。 [33]

5.

身中所起不断苦,

因我不变非我属;

故如梦中所见物,

连续痛苦并不在。

释:由身体或其感觉器官所起的连续不断的痛苦,其实既不是属于我之物,也不是我本身。这是因为我本身是不变的缘故。我是一个不变的主体,它不会带来任何的东西,也不会产生任何的东西,所以不要把身外之物依附于我之上。那么,这些连续不断的痛苦是非实在的,就像做梦的人在梦中所见的对象那样是非实在的。

6.

我非变化此为真,

缘我不二故无因。

善恶二业解与缚,

身体生活皆全无。

释:此颂与上一颂同样地对身外之物进行了否定,它首先肯定:因为我是不二的,所以我是不变的;因为没有变化的原因。只有我是不变的和没有变化的原因这一点是真实的,其余的皆为非实在的。商羯罗认为,无论是善业或恶业、解脱或束缚,无论是包括从婆罗门阶层到首陀罗阶层的种姓制,以及从学生期到云游期的生活期,这一切都是非实在的。为什么呢?这是由于承受这一切的身体是非实在的原因。 [34]

7.

无始无德故无业,

最高不二是微细;

虚空遍在并不污,

我入体内也如此。

释:此颂第一句似《薄伽梵歌》(第13章第31颂)的“离于属性既无始,这个不灭最高我”。 [35] 我是没有开始的,也不具有任何属性,“德”(guṇa)即为属性之意。因为我既无始初又无诸德,所以我是不会产生任何的行为,也就不会由行为带来任何的结果。由此可以证明,我就是最高的阿特曼,是唯一不二的。商羯罗在这里是在说明奥义书里已经出现的“小我即大我”的思想。奥义书认为,言“梵”者意谓大我,说“阿特曼”是指小我,但实际上小我是同于大我的。大我是宏观世界的灵魂,小我是微观世界的灵魂;小我最终是会归于大我的,二者是体与相、一与多的关系。奥义书用例子说明,二者的关系犹如蜘蛛与其网丝的关系一样,网丝虽非蜘蛛,但由蜘蛛所产,二者不能截然区分开来。商羯罗自己对小我大我的看法与古代奥义书的观点是有所区别的。

此颂后两句打了一个比方来说明阿特曼与身体的关系。就像虚空遍在于一切万有之中却不会玷污它们一样,阿特曼在身体之中存在,却不会对身体造成污染。什么原因呢?因为阿特曼是精神,属于微细之物,不同于身体是粗大,不同质的东西是不会相混的。在这里讲的污染,并不是我们一般所理解的污染,而是指混淆、误认之意。

8.

众生平等主宰神,

胜于坏灭与不灭。

性为最高不二我,

却为无明识所颠。

释:第一句说,最高我是对一切众生都平等相待的主宰神,此句似《薄伽梵歌》第9章第29颂的打头的一句:“我于众生皆平等”,这里蕴涵着几层意思。 [36] 首先,最高我是主宰神,这是秉承了奥义书的思想。奥义书认为,梵既是具有抽象意义的哲学本体,又是能创造出万有一切的主宰神、造世主。这种说法不但能说明梵为超验世界的灵魂,还能解释现象世界的产生。商羯罗完全继承了奥义书的这一理论。其次,说明了最高我与现象世界的关系。最高我作为一切众生的灵魂,寓于他们之中;而一切众生作为最高我的产物,也是包含在其中的。于是就形成了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含关系。既然如此,那么就不存在对谁爱对谁恨的问题,主宰神对一切众生永远是平等的。反过来,就要看众生对主宰神是不是虔诚了。最后,强调了最高我与现象世界、一切众生的区别。虽然具有那种互含关系,但决不能把它们混淆起来,创世主与创造物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如前颂所说,虚空遍在于万有之中,但却不被污染;最高我遍在于众生之中也是同样。说最高我对万有作平等观就是此意。

第二句也与《薄伽梵歌》第15章第16颂至18颂有相似之处。此句说,最高我是高于坏灭之物(即现象世界)和不灭之物(指自性,宇宙产生的原初物质)的,只有最高我是终极本质,而坏灭之物与不坏之物都是与现象世界有关联的。看来商羯罗的思想与《薄伽梵歌》的理论是一致的。《薄伽梵歌》认为,“神我”(宇宙灵魂)分为三种:坏灭之物和不灭之物(kṣarᾱkṣara)、终极灵魂(kūṭastha,或释“首位之物”)。前两者都属于与现象万有世界有关系的,属于低级的;坏灭之物转化为了现象世界,不灭之物是创造世界的主宰神,《薄伽梵歌》把它叫作“原人”、“不灭的自在天”,也是与现象世界有关系的。只有第三位的终极灵魂是高于这二者的,它完全是超验的、纯精神性的,因此被称为“无上神我”。商羯罗把梵分为“上梵”(超验体)和“下梵”(经验体)与此是同样意思。

第三、四句是在讲明作为第三位的终极灵魂其本质就是自我,“我”的本质就是“最高我”,这是唯一不二的。个我同于大我,前面已经讲过。“梵我不二”是商羯罗哲学的最终本体。只不过因为人们被无知或无明,也即错误的知识所蒙蔽而看不到这一真理,或者颠倒黑白。最后一句商羯罗认为无明(avidyᾱ)就是将真理颠倒(viparyaya),他还认为无明就是谬误(mithyᾱjñᾱna)。 [37] 商羯罗在《薄伽梵歌注》 [38] 中认为,无明(avidyᾱ)具有三种含义:(1)viparItagrᾱhaka,(2)saṃŚayopasthᾱpaka,(3)agrahaṇᾱtmaka。其中第(1)的意思很接近viparyaya,尽管“颠倒”一词与无明并非同义词,但是在意思上基本可以包括在中。

9.

异于无明、印象、业,

我全无垢亦无妨。

我为不二具见力,

虚空不动入本性。

释:阿特曼与无明、潜在印象和业是不同的,因为阿特曼是清静无染的,不受任何人间有情的缺点所妨碍的。这是讲阿特曼的区别性。它具有“见”的能力,像虚空那样不动而安住于自己的本性之中。

10.

信我为梵之见者,

圣典说他不再生;

无种哪来果实产,

去除无明即无生。

释:此颂所说圣典,是指《石氏奥义》。 [39] 此圣典认为,凡坚信我就是最高梵,从而“见”阿特曼者,就会不再进入生死轮回之中获得解脱,也即“不再生”。这是前两句。后两句是接着解释,认为有生那是因为无明的缘故,无明是种子。如果去除这一原因(种子),自然就会无生,也即无果了。认为世界上的有生死的万有是存在的,这是一种迷误的见解,是无明。其实这一切都是不存在的,只是“摩耶”(即幻相)。

11.

我归此类你归那,

非高非异似自我。

同此认定不二梵,

源于愚昧非它因。

释:此颂前两句指出了人们对最高梵的一些误解。人们认为,“这是我的,即为此类”,“那是你的,属于那种”,“那么一样,我也同此,既不会高过那,也不会异于那”。如果用这样的观点来看最高梵的话,那就是错误的。为什么呢?因为,不能把人间的区别性加在最高梵的身上,梵是不二的,没有区别性的。它对于一切的万有来说都是平等的,尽管经验世界显示出无限的多样性来,但终究会归于梵之中的,梵是终极的真理、本源,所以在梵那里多样性都会消失的。人们因为看不到这一点,以为经验世界是多样的,作为创造主的梵也应该是多样的,这是无明。

12.

不二无污知识得,

去悲去迷伟大者;

此时业行与生无,

知吠陀者确信此。

释:具有伟大的精神的圣者,当他获得完全不二无污的知识时,他就会没有悲伤和迷混。商羯罗说的知识是指那种关于“梵我同一”的知识。他认为,只有当人们认识到个体的我与大宇宙的我是同一的,小我最终是会归于大我的这一点时,人才能获得真正的解脱。一旦去除悲伤与迷混,人就会停止业行,清静无为,也就会无生了。只有精通吠陀圣典的贤者确信这一道理。

13.

醒睡状态见二元,

不二之中无所见;

所见业行也同此,

知自我者得结论。

释:因为自我是不二的,所以在觉醒状态以及熟睡状态中所见的二元世界(即实际经验世界),自我是见不到的;行为也是同理:实际行动着但却又无行为的人,这种人就是知阿特曼的人。只有真正获得了有关阿特曼的知识的人才会如此,其余任何人都不行。商羯罗认为上述为吠檀多的道理。实际上就是说,自我与经验的我是处在两个不同的世界中的:前者是唯一不二的,是超验的,是清静无为的,同时只是内心的体验,抽象的哲学概念,真理性的结论。后者是多元的、实际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经验世界,然而却是虚假不实的,是幻相。

14.

在此宣说胜义谛,

无上见解吠檀多。

虔信达于解脱者,

犹如虚空不染业。

释:胜义谛(paramᾱrthasatya)又可译为真谛、第一义谛,这是相对于俗谛而言的,表示真理的意思。在这一颂里商羯罗本来没用“谛”(satya)这个词,而是用了paramᾱrthadarŚanaṃ,说的也是从胜义的立场出发,译者之所以用谛这是为了语言上的简练,意思却完全是一样的。商羯罗认为在这里所讲述的一切,都是他从胜义的立场出发,将在奥义书中已经被确定的最高真理讲了出来。吠檀多(vedᾱnta)的意思是“吠陀的终末”、“吠陀教义的究竟目的”,也可以指代奥义书。商羯罗这一派的哲学是以研究奥义书为主要对象,所以就被叫作吠檀多派。

后两句认为,如果对上述真理加以信奉的话,就会得到解脱,也就如前面所讲的,如虚空那样,不被业行所玷污了。

* * *

[1] 此句引自《吠檀多精髓》Ⅹ Ⅹ Ⅹ,210。

[2] 参见乔荼波陀《圣教论》Ⅰ,26,28;Ⅲ,46。

[3] 参见本书韵文篇第十七章第65颂。

[4] 参见本书韵文篇第十五章第24颂。

[5] 参见本书韵文篇第十五章第25颂、第十七章第65颂。

[6] 参见本书韵文篇第十五章第29颂。

[7] 参见本书韵文篇第十章第4颂;《广森林奥义》Ⅴ,14,3~7。

[8] 第四位的梵文在《蛙氏奥义》(7)中为Caturtha;在《弥勒奥义》(Ⅵ,19;Ⅶ,11,7~8)中为ṭurya。

[9] 印度教的种姓包括: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生活期为:学生期(又称梵行期即少年时代)、家住期(成年后结婚、持家)、遁世期(退休后专事修习)、云游期(老年时代)。

[10] 本书中所引《薄伽梵歌》均为出自ᾱnandasrama丛书,以下再引时不注。

[11] 同时请参见本书韵文篇第八章第3颂。

[12] 在《瑜伽经》(Ⅰ,8)中,viparyaya一词被解释为mithyᾱjñᾱnam atadrūpapratiṣṭham。

[13] Cf.BhagavadgItᾱBhᾱṣya,.1,Bombay:ṇirṇayaṣᾱgar Press,1936,p.529.

[14] 参见《石氏奥义》Ⅰ,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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