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标准
根据国家《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
公文格式》(GB/T9704-2012) ,现整理公文格式规范要点如
下:
一、发文机关标志
红色方正小标宋简体,字号应根据发文机关名称字数确
定,排列在一行,以美观大方为宜。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
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
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
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二、发文字号
用3 号仿宋 GB-2312 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
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年
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 发文顺序号不加“第”
字,不编虚位〈即 1 不编为 00) ,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
字。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
姓名处在同一行。
三、密级和保密期限
用3 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
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
四、签发人
在上行文中,“签发人”用 3 号仿宋 GB-2312 字,签发
人<
姓名”用 3 号楷体 GB-2312 字。
五、版面要求
A4纸 (上白边) 为 37 mm,下白边 35mm,公文用纸订口
(左白边) 为 28mm,右白边 26mm,行间距通篇固定值 28. 8
磅。
六、标题要求
标题由材料题目及汇报单位简称居中组成〈不写时间日
期) ,材料题目为二号小标宋 (标题不加黑,分一行或多行
居中排布; 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
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不采用上下长度
一样的长方形和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型) ,单位简称为三
号楷体 GB-2312 字。
七、正文要求
正文含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行文日期、附注。正
文与成文单位空一行。
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 22 行,每行排 28 个字。特定
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字体和字号。如无特殊说明,除一、二、三级标题外,
汉字用三号仿宋 GB-2312 字,数字用三号 Times New Roman
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在正文中,一级标题用“一、”,3 号黑体字,不加粗;
二级标题用“〈一) ”,3 号楷体 GB-2312 字,加粗;, 三级
标题用“1. ”,而不是“1、”,3 号仿宋 GB-2312 字,加粗;
正文用 3 号仿宋 GB-2312 字,不加粗,文中行距为 30 磅;
在括号、双引号、书名号之间均不用顿号。
示例;
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单独起行,“一、XXXX…”
二级标题用三号楷体 GB-2312“《〈一) XXXX'…?”
三级标题用三号仿守 GB-2312 字体“1 .XXXX…”
四级标题用三号仿宋 GB-2312 字体 “ (1) 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