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总则
本办法所称业务档案是指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作为历史纪
录保存起来以备考察的文字及以其他方式和载体纪录的材料。
业务档案的范围
本办法所称业务档案包括项目投融资考查及决策阶段档案、项目跟踪管理阶段档案、项目投融资退出阶段档案三部分。
项目投融资决策阶段档案包括商业计划书、项目概况表、尽职调查提纲、尽职调查报告、阶段性工作报告、立项审批表、投融资建议书、投融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投融资协议以及企业所提供的相关资料。
项目跟踪管理阶段档案包括企业月度、年度财务报表、季度访谈/项目进展报告、重要会议纪录。
项目投融资退出阶段档案包括投融资退出方案书、项目总结报告。
业务档案的归档
业务档案按项目立卷,文件之间建立相应索引。
项目概况表除按项目立卷外,还应作为独立资料统一立卷。
业务部门应做好业务档案的日常整理工作,于不同业务阶段结束后的五日内按公司行政管理部的要求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并将业务档案移交归档。
业务档案一式两份,一份交行政管理部,一分留部门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