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密 协 议
甲方:
乙方:
乙方因承接甲方的 复合绝缘子转让项目业务,已经(或将要)知悉国家秘密或者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合法秘密(以下简称“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乙方按本协议有义务为甲方保守秘密。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签订时存在的及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从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规划方案、工程建设、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知识产权、产品配方、制造方法、计算机软件、数据库、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