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正版化日常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本乡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号和等文件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乡全体工作人员第三条正版软件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第四条正版软件资产属固定资产由乡党政办统一管理乡党政办安排专人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工作并妥善保管好正版软件购买发票真品证书第五条各机关站所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直接责任人保证本部门软件使用正版化第六条本乡工作人员为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责任人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第七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第八条每年对各办公室使用正版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本乡工作人员所使用的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第九条每年根据工作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第十条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第十一条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第十二条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工作第十三条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一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二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特许权证书数目三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特许使用权及取得相关的证书四加强版权意识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者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第十四条本乡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二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三超越授权使用许可合同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四未经授权把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五明知是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六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七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第十五条凡使用非法软件给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查出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