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 业 策 划 制 度
XX企业形象统一规范使用的有关规定
一、集团所有部门涉及到使用公司视觉形象的,必须严格遵守集团VI手册执行。
二、手册中的标准字、标准色、标准组合及尺规图示均为不可改项,
各地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要根据集团企划部提供的电子文件等比例缩放应用。
三、关于标志的使用位置,黑白稿及单色稿应用说明,以及彩色使
用说明等项,要按照企划部下发的广告及印刷品商标使用规范图示所列标准执行。
四、XX集团有限公司出品都必须统一使用“清真”和“中国佳木斯伊斯兰教协会监制”字样和清真图标。
五、不加“清真”字样和清真图标的XX产品形象由XX集团佳佳食品厂规范使用,注明厂址:XX集团佳佳食品厂,电话号码、邮编、卫生许可证编号都必须如实更改。
六、ISO9000及绿标标识的设置方法须征求品控部及绿标申办部门意见,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条文设计。
关于各种广告、宣传品设计、审批制作验收的有关规定
本规定所指广告及宣传品包括:产品包装、各种广告物(影视广告、灯箱广告、宣传画、广告片、标语幅、明信片等)、促销活动及用品(各种活动、产品展销会、牌匾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