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甲方: 上海谷阳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上海市长寿路 478 弄5 号 604 室
法定代表人: 张志文
乙方: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探讨甲方融资事项的可能性而相互提供必要的信息或资料。本
协议就甲乙双方提供的信息或资料的保密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以下术语在本协议仅具有下列含义;
1 、秘密: 指甲方、乙方为进行有关甲方融资事项的合作而相互提供的所有
标有“保密”字样的信息或资料〔但不包括提供前已经周知和公开发表的或经对
方事先同意另一方披露的信息和资料、从本协议签订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合法、
正当地得到的信息或资料、或能证明由对方提供之前已学握的信息或资料)-
2、秘密文件: 指记录、记载本协议第一条第 1 款所指的构成本协议项下的
“秘密”的信息或资料的文件、图表、磁带、磁盘及其他可以将上述“秘密” 固
定下来并能为人所直接地或借助于设备或仪器问接地了解其内容的一切物质载
体。
3、协议签订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指甲、乙双方以外的任何自然人、法人
或非法人组织和机构-
第二条”信息和资料的用途
甲乙双方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