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安:全面推行“法治委员”建设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当前江安县立足县域治理,农村改革发展任务重,社会治理矛盾风险多,客观上要求更好地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充分发挥法治在推动发展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此,四川江安县探索设置“法治委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治理路径。
一、“法治委员”设置的背景及工作推进
面对农村发展的加快推进,土地流转纠纷、股权纠纷增多,同时,随着城镇化的加速推进,社区群众利益诉求多元化、复杂化,群众更多的希望通过司法途径、法律维权来解决问题,2015年以来,江安县深入推进“依法治县”,提出了设置“法治委员”。江安县首先选择了在农业现代化推进较快的怡乐镇和城镇化推进较快的江安镇进行试点,然后2016年初在全县推广。重点探索“法治委员”在解决农村土地流转、宅基地权属、林地确权、农村村规民约、法律纠纷等方面问题,在解决城镇化推进中,重点解决征地拆迁、资产划转等方面的问题。“法治委员”纳入基层党支部、党总支的党组织管理体系,作为支委委员参与法律政策宣讲、法律纠纷维权指导等具体职责工作。截至2016年底,全县共开展“法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