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移动互联网广告系统探
摘要 : 从分析移动互联网广告的特点与分类出发, 深入剖
析移动互联网广告的商业模式,并结合用户认知模型提出面
向运营商的新型移动互联网广告系统的设计。
关键词 : 移动互联网广告 ; 精准定向 ; 用户注册
中图分类号 : TP273.5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007一9599 ( 2012 ) 14一0000一02
移动互联网广告,作为“第五媒体"移动营销的一种重要
策略与手段, 在国内外蕴含着巨大的市场潜力与增长空间。
来自 eMarketer 的预测,2012 年全球移动广告市场规模将
达 64.3 亿美元 ,2016 年将增至 236 亿美元。2012 年,美
( 22 亿美元 ) 将超日本 ( 17 亿 ) 成为全球最大移动广告
市场。在人均手机拥有数量有绝对优势的中国,移动广告市
场规模远不及美、日及南韩等国,业界普通认为缺乏移动广
告经验及运营商基础设施支持是国内移动广告市场发展组
慢的原因。本文特结合国内外电信运营商开展移动互联网广
告业务的现状, 剖析移动互联网广告商业模式,并提出适用
于移动互联网的广告系统架构。
一、移动互联网广告特点与类型
( 一 ) 移动互联网广告的特点
与传统的媒体广告相比,移动互联网广告具有以下显著
特点 :
个性化 : 移动互联网广告以移动终端为最终的呈现载体 ,
移动终端作为个人的通信工具,被使用者随身携带,在与外
界沟通、获取信息过程中具有强烈的个人倾向性,这种独特
性决定了移动互联网广告的投放具备个性化特性。
交互性 : 移动互联网广告的受众,可以通过移动终端与
广告投放侧进行一定的交互,具有较强的交互性,同时移动
终端可以通过与在线支付系统的结合,提供支付渠道,有助
于更快地实现营销目的。
实时性 : 移动互联网终端的"总是在线"特性,使移动互联
网终端用户总是"可以访问,在获得用户许可的情况下,使
得移动互联网广告的推送更加及时、直接,具有较强的实时
性。
( 二 ) 移动互联网广告的类型
若将移动互联网广告投放的系列动作的发起方划分为网
络侧发起和移动终端用户侧发起,以移动终端用户侧作为动
作的参考点,可季移动互联网广告的类型分为拖拉式、推送
式及交互式三大类。
拖拉式移动互联网广告为首先由移动终端用户侧触发的
投放模式,移动终端用户首先使用移动数据增值业务,触发
移动互联网广告系统对终端用户特性进行匹配,选取合适的
广告内容,向移动终端用户投放一次性广告。
推送式移动互联网广告为首先由网络侧发起的投放模
式,主要流程为移动互联网广告系统直接对目标终端用户投
放一次性广告,无须由终端用户侧发起。
交互式移动互联网广告为首先由网络侧发起广告投放 ,
与终端用户建立临时的情景会话后,网络侧与终端用户侧通
过多次交互完成广告投放的过程。
二、移动互联网广告商业模式剖析
( 一 ) 移动互联网广告的价值链
移动互联网广告涉及的利益载体及价值流向图 1 所示 :
广告主为是价值链的起源,通过支付一定费用,为其产
品发布广告信息。广告主委托广告代理为其代表, 通过各种
媒体渠道进行广告策划发布。
广告代理承担着广告的整体策划、制作与投放等工作 ,
当选择移动媒体渠道时,广告代理与运营商建立合作关系 ,
通过运营商的移动互联网广告系统、渠道及用户群,实践其
广告投放策略。
内容提供商为广告代理提供广告创意及内容服务。
运营商提供基础网络能力、用户群,通过移动互联网广
告系统技术平台,并将广告信息利用自身天然的渠道网络 ,
向运营商终端用户投放广告。
移动互联网渠道商,为广告的投放提供渠道和展现的载
体。在移动互联网领域中 ,渠道商可以为某一大型手机站点 ,
也可为运营商自营站点或移动渠道如短信、彩信等。
移动终端用户,为广告投放的受众,经移动互联网渠道
获取广告。终端用户群的行为将直接决定着广告投放的效
果,当用户因接受广告宣传,而触发购买行为时,用户将变
成消费者。
技术提供商,是移动互联网广告系统的提供方及维护方 ,
为运营商提供技术支撑。
广告主的广告投放资本,按一定的比例,流向广告代理、
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