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密协议
甲方: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西城区西单北大街甲133 号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六 王建窗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让
鉴于:
1.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 正在进行 项目 (以下
简称“项目”广
2. 甲乙双方对该项目进行具体研究工作 (以下简称“合作”) ;
3. 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 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
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4. 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 (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
司 ) 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
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
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
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
司 ) 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
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
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
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
盘.、 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 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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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 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 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 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
了予以保密, 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
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 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
明“保密”等相关字样; 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吉
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 5 日内以书面形式确
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 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
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
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
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确保上述人员
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
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
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
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
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6. 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D 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
接受方所有;
(2) 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
域获得;
(3) 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选吉义务的第
三方获得的;
(4) 在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责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
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5) 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
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6) 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
信息 (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
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 )因而透露保密信息, 在该种情况发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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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
7. 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8. 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