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 业务项目;
鉴于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
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鉴于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子以有效保护。
1 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的会义是属于一方和【或) 其关联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保密
信息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特性: 1、不为公
众所知悉: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 3、具有实用性;, 4、被权利人视为秘
密并对其采取了适当保护措施。
本合同提及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专有技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
电路设计、 制造方法、 配方、 算法、工艺流程、 技术指标、 计算机软件、
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 技术报告、 检测报告、实验数据、 试验结果、 图
纸、 样品、 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商业秘密、版权和版
权相关的状态信息、商业计划、产品创意、发展计划、商业手册、市场营销、
财务信息、相关的函电、与双方之间的会谈内容相关的信息, 以及根据其性质
或根据其被露给信息所有人的情况,被或可能被合理地预期将被视为保密的其
他信息等等。
2 关联机构
关联机构是指被一方控制、或控制该方、或与该方共同控制同一家公司、或
与该方受共同控制的公司。这里的“公司”指任何公司、企业或其他法律实体;
“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拥有影响所提及公司管理的能力,无论是通过所有
权、有投票权的股份、合同或其他方式。
3. 秘密来源
提供保密信息的一方被称为“披露方",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被称为“接受方",
双方互为披露方和接受方。 接受方从披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
任何商业、 营销、 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 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
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4 保密义务
对拥有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J1] 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
方
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 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 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以及,
纪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 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
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5.。 例外约定
商业秘密拥有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J1] 已经或正在变成〈不是通过接受方或其会员、代理、咨询单位或雇员的不
正
确作为或不作为而导致变成的) 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或者
2]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披露方收到资料之前已经拥有或熟知的资料,除非接受
方非法占有该资料,或者
3]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给他的资料,或者
和、未使用披露方的商业秘密,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资料。只要接受方通
知披露方后,接受方可以应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资料。
6. 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
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
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
中,,
则应删除,并提供已删除的证明。
7、保证条款
披露方应确保提供给接受方或其顾问的商业秘密的完整性准确性,且应确保其
提供给接受方或其顾问的商业秘密不会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等第
三方权益。
8 救济
如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不使用和保密义务,露方可要求按下列方式处理:
菩、由接收方承担费用按披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
3] 、接收方向披露方支付RMB50 万元的违约金,如接收方将保密信息提供、泄
器给披露方的竞争对手,则违约金支付额应增加至 RMB60 万元-
3]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