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文书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行政文书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 号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确保文书事务正确且顺利进行,促进与提高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定义
文书是指业务工作上往来公文、报告、会议决议、规定、契约书、专利许可证书、电报、各种账簿、图表参考书等一切业务类用书与公文。
第3条 文书管理要求
1.凡重要事宜的指示、请示、汇报、报告、传达和答复等,一律以文书的形式进行。所有文书的处置都必须以准确和迅速为原则,必须明确责任。
2.须请示审批,即使在紧急状况下,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处置的事项,事后也必须以文书形式记录下来。
3.全部文书归公司所有并收藏,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占有。
4.必须严格保守文书的秘密。
第4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2章 文书的收发
第5条 工作日,文书由主管科室负责收发
工作日,文书全部由文书主管科室收发,并按下列要点处置。
1.一般文书予以启封,分送各部门、科室。
2.私人文书不要开启,直接送收信人。
3.须请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