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财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
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一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 至 年 月 日收
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能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
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
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
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
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
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
房屋及其设备应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