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财产租赁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问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 年鹤_ 月, 出租方从 年”月日起将出租
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 至“年”月日收回。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能
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搜自将房尾转租、转让成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 个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
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亿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
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
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爹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 ”的规定执行(如
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商)。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 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 (或年) 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
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