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甲 方 【北京集奥聚合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集奥聚合科技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受聘四方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机会,甲方为乙方所
供的劳动和服务支付了工资、奖金、 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和泄露四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四方造
成极大损害。为保护四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乙方有义务保护公司相关信息,并约定如下:
一定义:
1 本约所称“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秘密”系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北京集奥聚合网
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集奥聚合科技有限公司]) 所独有之方法、数据、技术、制程、配方、程序、设
计或其他可用于生产、销售或经昔之信息,包括公司本身之研究开发及产销纪录之相关信息、公司商
务接待客户信息、公司委托他人开发或创作、或自其他公司购得之“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秘密”
(统称为甲方之“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秘密”7。除以上解释外“商业秘密”亦包括在任何于本
协议签署前所有已向乙方提供或披露之任何构思、数据或资料及所有劳动合同或相关服务协议内之条
文及条款。甲方原有的商业秘密及乙方因懂行职务和提供服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 经营信息,其范围主要包括管理诀穿、策划方案、公司介绍、资料、况标信息、系统、专利、人事档
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经营计划、财务资料、业务拓展哥道、市场策略、行销计划、进货浴道、采
购资料、商业合同、企业规划、客户信息、公司技术等等,但不包括公众所知之信息或乙方个人之经
验能力。
3 甲方依契约关系或法令义务或信托事实,持有他人的“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秘密”,就本协议而
言应视为四方之“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秘密”.
4 本协议可单独构成一个独立并且可执行的法律文件。
二、保窗义务:
工。 乙方同意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其于受聘期间以及劳动合同约定保密期间所知悉或持有之“商业秘密” 和
“专有技术秘密",除职务上之正常使用外,非经方事前世面同意,不得洪露、告知、交付或以任
何其他方式移转与任何第三人。乙方于离职后,仍应负保密之责.
2、 公司为员工配备的电脑及邮箱,公司有权随时抽查个人所稼握的信息、安全等级及使用状况、,
3、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油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
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 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
他人但四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改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4 乙方承诺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四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 报告、
信件、传真、磁带、碰首、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5、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采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
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著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四方遗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
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四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 有权向乙方妃偿-
6 乙方承诺,其在四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昔同半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
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丙员、
代理人、顾问等等
了7、 乙方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江吕或者自己过失油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
并及时间甲方报告
8、 乙方应当于离职或终止服务时,或者于四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四方
秘密信息的一切裁体-
9、 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四方任职期间接介、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四方承诺有保密义务
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搜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
种原因离职或与时方终止服务。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