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及结算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电话:
1、自 年起至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因家庭性企业急需经营周转资金,曾多次向甲方借款,鉴于双方借贷往来账目较多,现经甲、乙方认真彻底清算,现乙方实际拖欠甲方借款本金人民币 元(¥ 元),原所有借据在本合同签订前均已经被乙方收回作废。
2、借款利率自 之日起按月息2分计付,至上述借款本金全部还清之日止。
3、本借款期限为不定期借款,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主张收回借款本息,乙方须无条件地予以偿还。
4、乙方所拖欠甲方上述借款,均系甲方多次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不再另行给甲方出据借据,本合同即代表借据。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的借款,乙方均指定甲方转入 个人账户,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借款,均交付给乙方 和 。
5、甲、乙双方从始至终的借贷往来账目最终以本借款合同为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所持有的甲方为其出据的所有本金和利息收条及通过银行转付给甲方的付款凭证等均已经在本合同签订前进行结算时扣除并作废,乙方不得再以上述凭证来冲抵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