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项目 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综合办公楼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项目包括:
房屋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综合办公楼房屋的房顶、地面、墙台面、吊顶、门窗、楼梯、灯具、通风道等的日常养护和维修。
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器照明装置等的管理维护;
中央空调机组、高压水泵房、给排水设备等的管理维护;
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管理维护;
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的管理维护;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