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资助学协议书
甲方:山东腾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泰安市岱岳区道朗镇第一中学
为弘扬中华民族重教助学的传统美德,帮助暂时困难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甲方以无偿有责有约的形式通过泰安慈善总会一次性向乙方提供助学金5万元,助学范围:教育成本费、住宿费、保险费、伙食费等在校学习费用。
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泰安慈善总会将助学金打给乙方,助学金由乙方管理及使用,并开具收款收据。。
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选学生的学习及家庭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乙方所选学生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热爱民族、有着正直善良的美
德,有着拼搏向上的奋斗精神,有着勇攀高峰的宏伟志向,有着回报社会的感恩之心
(二)家庭有暂时困难,成绩优良,品德优秀,心理健康
(三)在校期间认真履行自己作为学生的义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品学兼优
第五条 乙方应教育捐赠学生
(一)有一颗感恩的心,把捐助者的爱心化作学习的动力,珍惜这样一个条件和机会,刻苦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向捐助者汇报;
(二)把捐助者的爱心变成行动,弘扬和传播这份爱心,尽可能地去关爱自己身边的同学、老师和父母,关爱和帮助自己力所能及的其他需要帮助的人;
(三)珍惜学习的机会,树立改变家乡贫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