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费用报销制度
1报销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报销单据(发票)。
2正规合法发票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有“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票头中央。财务人员在检验发票时应根据电话提示进行真伪查询或登录点击各地发票查询网页,输入相关信息,以鉴别发票真伪。
3收款收据不能当原始凭证报销,因特殊原因提供不了相对应的发票,需要跟部门主管说明原因,可以用其他发票代替,其他发票(包括:通讯发票、超市购物发票、交通发票、文具发票、图纸打印发票等)
4报销人所提供的报销发票,必须为国家统一发票,经营性收款收据一律不能报销入账。
5发票上抬头必须和报销单位一致,否则不能报销。
6超过现金结算限额(1000元)的费用,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要使用现金必须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支付,对数额较大应提请总经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