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采购制度
拟 制:
审 核:
批 准: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
为明确公司采购、供应权限,规范采购制度,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杜绝浪费舞弊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一、采购、供应权限
1、公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采购,由各部门申报,总经办初审汇总后报总经理及总经理授权委托人审批,由总经办行政部门采购员采购。
2、公司原辅材料及生产配件的采购,由使用部门申报,供应部汇总后报总经理及总经理授权委托人审批后,由供应部安排采购,能够在贵阳市购买的原辅材料及其配件,由供应部将采购申报交行政部门采购员进行采购;如果在贵阳市以外的地方才能采购的,由供应部门采购。供应部在省内采购需要行政部门采购员协助的,由供应部负责人向总务主管提出协助办理,
3、公司外加工产品、产品外包装、设备及机械零配件等,凡需要在省外购买的,一律由供应部报总经理及总经理授权委托人审批后,由供应部采购。
二、市内采购
1、市内采购物品由公司采购员负责执行
2、公司行政部门负责人对采购员所采购物品的质量、数量、单价、金额进行验收,登记建帐,发票单据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