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采购制度
拟 制:
审 核:
批 准: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
为明确公司采购、供应权限,规范采购制度,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杜绝浪费舞弊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一、采购、供应权限
1、公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采购,由各部门申报,总经办初审汇总后报总经理及总经理授权委托人审批,由总经办行政部门采购员采购。
2、公司原辅材料及生产配件的采购,由使用部门申报,供应部汇总后报总经理及总经理授权委托人审批后,由供应部安排采购,能够在贵阳市购买的原辅材料及其配件,由供应部将采购申报交行政部门采购员进行采购;如果在贵阳市以外的地方才能采购的,由供应部门采购。供应部在省内采购需要行政部门采购员协助的,由供应部负责人向总务主管提出协助办理,
3、公司外加工产品、产品外包装、设备及机械零配件等,凡需要在省外购买的,一律由供应部报总经理及总经理授权委托人审批后,由供应部采购。
二、市内采购
1、市内采购物品由公司采购员负责执行
2、公司行政部门负责人对采购员所采购物品的质量、数量、单价、金额进行验收,登记建帐,发票单据填写申报单经总务主管预审后交公司财务会计审核、领导签署报销。
3、公司行政部门库房管理人员必须每月提交行政部门采购物品的库存月报表及使用情况说明(库房关帐时间为当月23日),于当月30日报公司审计。
4、公司办公用品采购必须经公司总经办负责人审核。
三、营销中心、省外办事处、省内各地区商场、专卖店办公用品及各类易耗品采购
1、省外办事处、省内各商场、地区专卖店负责人每月采购费用在100元以内,就地采购办公用品及各类易消耗品,每月将物品库存表和发票单据一起报公司市场部负责人,由市场部负责人预审后,交财务部审核,最后报公司领导签署报销。每月100元以上的其他物品采购,必须经市场部负责人预审,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委托人审批后总经办才准就地采购。
2、财务记帐员必须于次月1日提交各商场、地区专卖店的采购物品库存月报表及使用情况说明,交市场部负责人。
四、省外采购
1、公司生产原辅材料、外加工产品、产品外包装、设备及零配件、各类生产用易耗品等,生产部负责人根据公司次月的生产需要,于当月25日前编写下月《采购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