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社会保险注意事项
新注册单位须填写单位基本信息表,并将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单位文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附至表后报至社保局。
年初缴费时要申报基数,具体申报方式在年度基数申报通知里,请认真阅读通知。
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每月15日前缴纳社会保险,按季度缴纳的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缴纳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费时无论人员增减请认真填写《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申报表》中的信息并申报缴费
有人员增减变动时请将变动信息填写至《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申报表》
有新增人员时请同时填写《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改》
人员减少时请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企业)或劳动人事局下发的相关文件等附至《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申报表》之后
若补缴历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请填写《补缴历年职工养老保险明细表》
若单位发生变更或依法终止的,请于变更或终止的三十日内到我局申报变更或终止,并填写《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变更表》或《参保单位社会保险注销》表
以上资料以纸质形式申报并加盖单位公章,请认真完整填写表格。
报盘文档中《批量新参保报盘文件模板》为人员新增时的电子申报文档,请按模板样式填写新增人员信息并存档报至社保局。请勿更改电子表格结构。
报盘文档中《批量新增险种报盘文件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