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管员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因甲方需要,聘用乙方为甲方 仓库保管员,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劳务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用工期限
由双方协商,一方需终止协议时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工作内容
负责看管炸药库及火工产品的保管、接收、发放、台账登记及其他零星工作。
三、劳务报酬标准
劳务报酬∶按全勤 元/月,此费用包含乙方工资、保险、及其他所有费用。当缺勤时,按缺勤天数乘以每天平均劳务费用(平均劳务费∶月工资总额除以当月实际日历天数)在结算时扣除。
四、双方责权
甲方责权
1、负责送乙方进行相关培训并支付培训费,进行工作交底。
2、负责向乙方进行本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交底。
3、负责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4、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值守条件。
5、负责安排乙方工作并进行监督,对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或本协议之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有权进行处罚。
6、 若乙方工作不能满足本岗位工作要求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乙方责权
1、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本协议。
2、服从甲方安排管理,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忠于职守、不准擅自离岗。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并承担由于自己的工作失误或失职责任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进行罚款。
3、工作中注意安全,警惕和防止各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
4、在履行劳务期间,若需请假,必须提前一周向所在的甲方部门领导提出申请,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按旷工处理。
5、火工产品属国家严格控制的物品,乙方必须细心看管,严格按照火工产品管理办法进行接收、发放,并按月进行盘点,如发现库存与账面不符,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清查、处理;如因乙方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火工产品流失,情节较轻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