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入门、急诊就医、报销须知:
(一) 。 就医方法
1、 ”必须持贴有条形码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统称《手
册》 实名制就医,并按要求主动出示;
2、 ”可到本人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 也可去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或
定点中医医院、A 类医院 (每年评选一次 ) 就医;
3、 ”因急症不能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到就近的定
点医疗机构急诊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的定点医疗
机构。
(二) ”结算方法
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全上额现金结算。
(三) 申报范围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的医
池费用,包括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急诊或急
诊抢救留观未收入院的医疗费用。
(四) 申报须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 交单位办
理报销。年度内第一次申报须超过起付线标准。
1、 收据原件(必须使用计算机打印,急诊加盖“急诊章”)
2、 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 (室 ) 急诊处方 (急诊加盖“急诊章”)
3、 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所有项目次用明细 )
4、 和急诊诊断证明或留观证明 (诊断与就医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