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C2 WA
LI
协
议
了
深圳市宝森力俊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书
甲方: 深圳市宝森力俊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阳光工业区创盛一楼 101
法定代表人: 任俊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系甲方深圳市宝森力俊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员工, 甲乙
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 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
方公司《文件管理办法》( 见附件 ) 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
其中:
(1) 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
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
数据、图纸、祥品、样机、模型、工程方案、说明书、操作手册、技
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2) 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
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
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 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
术-
(3) 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
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
售和经营信息。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 (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
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 (如技术合同) 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也属
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 保密义务人
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 并且
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乙方即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 此处不再重复
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公司利益, 在任职期间不组
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与甲方公司存在竟争关系的企业,不
实施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 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
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保密义务人未经甲方公司书面授权,不得擅自披露、使用商
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 不
得刺探与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
外部的无关人员池露; 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
的商业秘密; 不得允许 (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
密的行为缘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
甲方的商业秋密; 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
本; 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
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劳动关系终止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
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 (包括技
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 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
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 支付劳动报酬而
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 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一年
内不得自营或为与甲方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提供服务,不得从事
与其在甲方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党、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并
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甲方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2) 乙方应提前 1 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此
期间,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
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保密期限
1、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