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绿色环保协议
甲方:
乙方:
一、基于法律法规和市场对环保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绿色环保协议。本协议适用于乙方向甲方供应的产品、材料、部件、包材、辅料等物料的绿色认证。
二、限公司《环境管理物质标准》中所列举的物质为甲方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物质。
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环境管理物质标准》给乙方,乙方承诺对该份文件内容熟知并遵照执行。
如乙方收到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环境管理物质标准》后,确认供应甲方供应的全部产品、材料、部件、包材、辅料等无法满足该标准要求,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品质最高负责人。
三、乙方保证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均符合最新版本的《环境管理物质标准》,甲方的7《环境管理物质标准》随客户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而更新,任何物质未达到最新版本的《环境管理物质标准》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实际材料损耗费、运输费用及支付第三方赔偿等赔偿。
四、有关RoHS、REACH等国际法规标准有更新时,乙方保证及时获取最新资讯并确保供应甲方的全部产品、材料、部件、包材、辅料等均满足最新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五、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必须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如SGS、CTI)按照甲方的管控标准进行检测,并提供合格的报告,报告有效期为1年。
如果在有效期限内,乙方物质及生产工艺需要变更,须提前6个月通知甲方,并提供变更后的合格的第三方ICP检测报告。
六、有关纠纷的处理及法律适用:
1、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成或者面谈未达成协议的,任一方均有权提出诉讼,诉讼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
七、附则
1、本环保协议书由供应商代表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即予以生效,本协议书为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对本协议书的条款进行任何改动或弃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长期有效,直到贵公司与公司终止交易五年后此协议书自动取消,此协议书内容有更改需重新签定。
甲方名称(公章): 乙方名称(公章):
公司代表签名: 公司代表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