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理方: -
乙方:
鉴于:
1、己方系甲方员工,与甲方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2、己方受庄于甲方,在工作中,己方将获知甲方的大量商业信息秘密。为
了维护四方的商业利益,并明确乙方作为甲方员工所负有的保密义务,甲、忆
双方在遵循访实、信用及自愿的原则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商业信息秘密
人、己方须予以保密之“商业信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已方在从事指定工作中所著委的甲方之近、中、运期业务发展计划、资多
及融资状况、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营运作业规范、分配方案、战咯计划、商业
计划、合作对象、方式、协议、客户名单、技术笔记及文档、设计方案、货源
铺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标书内容、保密数据、设计程式、方法、
技术和配方,和甲方的行销企划、了业务《客户资料、交易价格、定价政策) 、
财务会计、物料采购、人事管理、品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系统有关之所有次
衬、图表、文件、电脑软体及其他与四方营业活动和方式有关之资料等。
2、林协议所指的“商业信息秘密”资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文字资料
电脑文档、图片、视听资料等信息载体
二、有效期间: 甲、忆双方劳动关系确立期间
三、保密义务
1、忆方应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信息视为商业信息秘密,不得将这些信息
用于志方接受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面,不得向四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池壳
与其所从事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除非该信息的披露依法律要求必须向有关政
府司法部门造露。但该技豁必须事先得到忠方世面同意,并只能在授权的范园
内披露。
2、乙方只能将其字握的甲方的商业信息秘密用于甲方许可的事由,或者用
于完成四方的工作。己方不得将上述商业信息秘密用于其他方面。己方或者第
三方对于甲方的商业信息秘密的任何修改、打印、复制均需得到四方的书面授
权。
3、出于甲方的需要,已方在公司内部更换职位时,己方应在工作交接时交
出其掌握的与新工作无关的所有商业信息秘密资料。
4、在日常工作中,书方应将涉及甲方商业信息秘密的资料,与其他一般性
资料、物品分别存放,并保证将涉及甲方商业信息秘密的资料置于安全处所,
以防止非相关人员之接触,并确保该资料不致泊密。
5、忆方在完成工作后,对于度弃不用的保密资料应作如下处理: 文件、图
纸等应及时销毁; 磁盘、视听资料或其他不易销毁的实物应当及时交还甲方,
由甲方统一处理。
6、书方在遗失甲方的保密资料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以便使甲方能立即
采取相关措施,减少因商业信息秘密泄害而可能造成拒害的程度。若为故意情
事,一经查核,甲方得依第七条“违约责任”霹测既往。
四、保密期限
1人、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己方均抽有上述保密义务。
2、在本协议终止后己方对其从甲方获取的商业信息秘密仍负有上述保密
义务; 此外,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时,所有由己方所作或保管的有关甲方
商业信息秘密的笔记、备忘录及任何形式档案、文件等均需即时交子甲方,并
由甲方签收。
3、在本协议终止后,己方不得利用其从甲方字握的商业信息秘密在其他从
事与本公司相近业务的企业菜职工作或提供服务,或协助第三方与四方所从事
的业务进行竞争,但甲方认可的情况除外。
五、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忆方在充分了解所从事工作会接和触公司有关商业信息秘密且任何泄密将造
成公司重大利益伤害基础上,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1、亏方对在服务过程中获悉的甲方的商业信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保证不
国己方的故意或过失使他人获得、使用这些信息。
2、除甲方正式的书面独示外,任何口头或非正式的世面指示均不构成志方
向任何第三方告知或提供与四方商业信息秘密有关之资料的抗神理由。
3、除工作上确有必要外,忆方保证不出于故意了解、掌所非本部门所涉及
的商业信息秘密和商业技术秘密,更不得出于故意获取有关的资料。
4、己方保证在任职期间或离开职务后《含调职、离职、停职等原因) ,不
私自复印或保留和忠方商业信息秘密有关之任何资料,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