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社会保险的历史演进
社会保障以政府介入程度或制度化为依据,可以分为三大阶段:慈善事业阶段((宗教慈善、官办慈善、民办慈善)、济贫制度的形成(1601年,英国颁布的《济贫法》为标志)与发展阶段(1834年,英国颁布的《济贫法修正案》,即新济贫法为标志)、现代社会保障阶段(以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出现为标志)
以社会保障在不同时期的具体实践内容为依据,可以分为社会救助型发展阶段、社会保险型发展阶段、社会福利型发展阶段。
影响社会保障发展进程的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道德伦理因素、政治因素。
第一节 社会保险的产生
一、社会保险产生的理论基础
从抽象的意义上揭示社会保险产生的理论基础,就是人的自然本性与人的基本权利。
人权理论说明:人生来就有人身的权利,这种权利在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人们的权利又很多种,但作为第一权利是人的生存权。
由于各种风险的存在,加之个人能力、家庭境况不同和社会制度安排上的缺陷,任何制度、任何国家、任何时期,都有相当部分人的基本生存权无法获得保障。因此,部分思想家、政治见、文人和有志之士从人的需求本质和人的基本生存权出发,多角度的阐述了保障人们基本生活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