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担保及不动产抵押若干规定为了加强国有企业对外担保抵押行为的风险防范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运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本着慎重严格可操作的精神现就集团公司的对外担保抵押具体规定如下一担保抵押是指担保人抵押人和债权人之间的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抵押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责任的行为二对外担保抵押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与集团公司有较长时期正常业务交往有诚信的单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和银行信誉具有A级的企业或单位相互对等担保抵押的单位董事会决议中认可为其担保抵押的单位三对外担保抵押的程序要求担保抵押的单位必须提前37天上报申请担保抵押的请示文件说明用途并填写担保抵押表提供企业基本情况工商登记企业法人代码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最新或最近的真实的财务报表提供依法可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或可以操作的反担保担保抵押审核部门先后程序为办公室律师资财部办公室负责所需资料担保抵押条件的收集和审核律师负责对所有法律文本的审阅资财部负责企业资产状况和信用或抵押担保的审核四对外担保抵押的审核和审批权限凡一次性担保抵押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含1000万元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