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轨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轨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2〕30号),正式取消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参加原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的农村户籍人员将全部转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为让广大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市人力社保局对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一直受到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市政府于2007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制定了《重庆市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渝办发〔2007〕146号),落实了国家关于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问题的指示。随着我市近年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共同富裕进程的不断加快,原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的制度已无法满足农民工进城后的医疗保障需求。为此,市政府研究制定出台了渝办发〔2012〕30号文件,以消除同一用人单位的农民工与城镇户籍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不平等的问题。 二、并轨政策的受益群体 截止2011年12月底,全市参加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