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016-07-24 浏览:分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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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
务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更好守护困难群
众生命健康等。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疗
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是
持续深化医改的重大创新。
会议决定,一是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中划
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 2016 年底前使大病保
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对参保大病患者需个
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达到 50%以上,
今后还要逐步提高,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就医负担。到 2017
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二是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要求,原则上由政府招
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保费实行单独核算,确
保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
三是与医疗救助等紧密衔接,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
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由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给予帮助,
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
防范冲击社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