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书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现担任甲方公司 ,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现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并明确承诺离职后不与甲方及甲方参股、控股的相关公司竞业且不以任何形式泄露其掌握的甲方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信息和技术秘密。甲、乙双方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离职后对甲方承担的竞业限制和保密义务及甲方因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而对乙方的补偿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保密及其他相关义务
1、乙方离职前,应向甲方相关人员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交接手续,前述各项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谋取利益。
2、乙方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3、乙方离职后2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4、乙方离职后2年内,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形式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等办法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员。
5、乙方离职后仍需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过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而不是仅限于2年的竞业禁止期内。
6、乙方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损害甲方及甲方参股的相关公司的利益。
二、竞业禁止期的相关情况通报
1、乙方应在离职后的每季度结束前的最后十日内用特快专递方式向甲方法定代表人如实地书面通报其现在的住所地址、联系方法、工作情况、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及甲方要求通报的相关内容。
2、甲方有权派员对前述情况进行核实,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3、乙方在竞业禁止期的2年内,至少应保证每年一次来甲方公司向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人员当面通报离职后的工作情况。
三、竞业禁止期的补偿
1、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期为贰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补偿方式如下:
(1)甲方同意按相关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北京市高级人才引进手续。
(2) 。
(3)甲方同意在前述补偿方式以外另行给付乙方竞业禁止补偿费( 年 月 日前以工资形式发放),标准为每月 元。补偿费从 年 月开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 日前存入如下银行账户内。开户行 ,户名: ,银行账号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