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以及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 身份证号 :
根据《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以及离职后的商业秘密保护、其他保密要求以及竞业禁
止等事项,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范围 : 主要为甲方未向社会公开的,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
技术、生产、经营、管理的一切信息、情报和资料具体如
1 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发展计划、重大经营决策、尚未实施完毕的业务或者
项目计划以及进度、公司招投标文件资料以及信息等 ;
1.2 甲方的客户信息 ( 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来源方式、客户名单、客户档案资料等 ) 、原材
料供应信息 ( 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单、供应商来源方式、供应商档案资料等 ) 、合作伙
伴信息 ( 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伙伴名单、合作伙伴来源方式、合作伙伴档案资料等 ) 、专利
成果 ( 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完成或者将要完成的尚未申请专利或者尚未得到专利授权的任何
专利性技术 ) 等;
13 甲方具体营业状况和财务状况 {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现金流、银行存款等) ;
14 甲方拥有或者使用的或者负有保密义务的产品设计图纸、产品配方、研发计划、研发
进度、研发工作人员名单、研发资金、研发成果等 ;
1.5 甲方人员结构 ( 特别是技术人员结构、业务人员和名单、项目团队名单、部门主管或者
公司工程师以上人员 ) 能力、背景以及参数、联系方式等 ;
1.6 对水将要签订或者已经签订的所有合同内容以及合同签订过程 ;
1.7 甲方与客户合作的细节、具体进程、流程、参与人员等 ;
1.8 甲方与客户往来的所有客户要求保密的信息以及载体 ;
1.9 甲方与客户或者合作伙伴往来的所有客户要求或者公司注明要保密的文件资料以及信
息 ,无论合作是否成功 ;
工10 甲方产品成本、产品报价、内部价等 ;
工11 甲方与客户或者合作伙伴的最终报价或者合作价格 ;
工12 甲方供应商的供应价格、质量信息、技术标准、供应流程等
工13 甲方工资分乱政策以及个人薪酬、奖惩制度 ;
1.14 员工手册等甲方规章管理制度 ;
荆15 所有标记了“机密”字样的文件及其信息 ;
116 公司未决诉讼、仲裁以及以往诉讼或者仲裁历史 ;
1.17 公司规章制度要求的其他保密信息和资料.
注 : 甲乙双方在此完全清楚某些信息虽然单独不构成商业秘密,但是在特定时间或者特
定情况下将构成商业秘密,例如业务员名单,在竞争对手挖掘人员时即构成商业秘密 , 又
如已经完结的诉讼或仲裁对于竞争对手将构成商业秘密,这些秘密的泄露将给甲方造成重
大损失,
乙方不得将上述信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理由泄露给任何人也不得自己或者允许他
人使用。忆方擅自将所知晓甲方商业秘密透露给公司其他员工的,也构成泄露商业秘密 ,
这一点乙方完全清楚。
第二条 保密形式
2.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在任何地点以任何理由向任何人泄需甲方商业秘密 ,除
非对方是司法部门为追究刑事犯罪需要而要求予以协助( 在该情况下应当依法立即报告公
司总经理 ) 。
2.2 乙方无论是因工作岗位得知还是因同事泄露而得知上述甲方商业秘密 ,均应承担保密
义务,
2.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 ( 包括但不限于复印、传真、E-mail、光盘、U
盘、硬盘等 ) 拷贝甲方商业秘密 ,不得使用个人电脑,也不得将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任何
载体带离甲方指定的工作场合,除非得到甲方的许可
第三条、保密费及支付
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已经包含了保密费,数额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十.
甲、乙双方在此均清楚,甲方是否支付保密费并不影响乙方承担保密义务。
第四条、竞业禁止以及兼职规定
《一 )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在下列单位任专、兼职。
2.1、经营与甲方同类业务的单位 ;
2.2、经营与甲方相类似业务单位 ;
2.3、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嘎关系的其他单位。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在上述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兼职的,必须在兼职前书面报告甲方,并
且不得影响本职工作。违反书面报告义务,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双方合同约定,甲方
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甲方认为其兼职已经或者将要对本职工作
产生严重影响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乙方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无
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 )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在任何其他单位任专职, 否则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