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催办
催办,指对公文承办过程所实施的督促与检查的活动
即对公文办理诀策执行情况的反馈信息,防止办文的迟缓
与延误,促进公文效用尽快而有效地实现。
催办工作通常是由本机关的文秘部门《人员) 负责催
办,此部门负责一个机关文书工作的组织与运转,是各种
信息的枢纽,能从整体上全面系统地把握机关各项管理活
动,有助于发挥公文催办工作的作用。针对特别重要公文
也可由各级领导人亲自负责。
1. 催办不仅仅指公文承办环节的催办,作为一项监督
检查机制而设立的控制环节,众办工作应包括对收文拟
办、批办及承办等各个环节的督促检查。只是承办工作一
个环节高效完成,拟办、批办等环节却延误、拖拉,仍然
无法确保整个公文办理的及时、高效,只有公文办理的所
有环节都作到科学、合理、及时、准确,才能保证整体高
效、经济。因为公文办理是一个完整的有机系统,是各个
环节之间彼此关照、相互联系的统一体。
2 .催办工作是有特定的对象的,并不是所有的公文都
需要催办,需要催办的公文有: 上级领导、本机关领导交
办的事项或需要办复的公文,同级或其他不相隶属机关要
求答复与办理的事项,下级机关的请示; 会议决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