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团公司费用报销
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规范集团内各公司费用报销流程,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集团各公司。
二、费用报销制度
1、报销人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发票及收据);
2、报销人在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必须取得其他专用发票并附带收据(定额发票、机打发票或其他正规发票);
3、经办人员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取得合法凭证时,允许以普通收据报销(并由经办人负责附带其他相关发票,且金额不得超过500元);
4、经办人因劳动工钱或专家费用无法取得发票、收据的,需填写证明,由财务以工资发放方式进行报销;
5、对于无收据、无发票的一律不得报销。
三、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1、报销单据填写应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各票据应均匀贴在报销单封面后的粘贴单上,整份报销单各部分厚度应尽量保持一致;
2、报销单据金额、类型相同的(如车票等),应尽量粘贴在一块,并按金额大小排列,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3、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禁止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4、报销单椐各项目应填写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