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和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y的通知》第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 个人独资企业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不祈企业所得税,而交个人
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轿减除成本、间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作为投资者个人
章生产经营所得 比归个人所有税法的“个体工商月的生产经音所得”应向项目,适用 5%-35%的五级超频里进税率
等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歌所称收入总轿,征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 包括商
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党
业外收入。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
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 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
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 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
润)。
企业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