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一、奖学金种类和参评对象
奖学金类别
奖学金等级
参评对象
备注
1.优秀奖学金(不颁发证书)
一等奖学金:减免一学年的全额学费并奖励400元/月(在读期间逐月发放);二等奖学金:减免一学年的全额学费;
2011级、2012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委培、专业学位、联合培养、强军计划除外)
具体名额另发通知下达
2.全日制专业学位奖学金(不颁发证书)
一等奖学金:减免一学年的全额学费并奖励400元/月(在读期间逐月发放);二等奖学金:减免一学年的全额学费;。
2012级全日制工程硕士(不含软件工程)、建筑学硕士、风景园林硕士
具体名额另发通知下达
3.捐赠奖学金
具体类别及金额另行通知
补充说明:提前攻博(2+3)的2011级硕士生和提前攻博(1+4)的2012级硕士生因为已经享受博士生的奖助学金待遇,所以均不参加本年度的优秀奖学金评定。
二、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件
本评定细则的制定,以激励研究生胸怀大志、努力进取、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德智体全面发展为主导,奖学金名额的分配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2.有良好的学风,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3.努力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良;
4.为非在职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且导师同意参评;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评奖学年度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考试作弊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这;
(2)评奖学年度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
(3)在评优中,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实行“一票否决”;此外,对于通过弄虚作假而获取的奖学金,将被若如数追回;
(4)未完成缴费注册手续者;
(5)延期毕业者。
三.评选程序
1、各班成立班级评审小组。班级评审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党支书、团支书和4--5名学生代表组成,由班主任任组长(共7人或9人)。
2、研究生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201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奖学金申请者提交申请。
3、班级评审小组根据申请者的条件和资料,于9月30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审核后,学生本人对于自己的分数如无异议,请签名确认,确认后不再进行更改;并将班级评选结果进行详细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班级成员如有异议,有权查询班级内与评奖有关的全部资料,有权向班级评审小组或班主任反映意见。
4、班主任在《个人学年测评成绩总表》上签名确认,并将本班初步测评结果和全部个人测评资料交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
5、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审领导小组根据申请者的实际情况和学年综合测评积分进行评定,确定获得奖励的人选,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公示结束后,学院于9月30日前将汇总结果送交研究生院主管部门审批。
四、测评内容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根据研究生在评奖学年度内思想品德和社会活动、课业成绩计算综合得分并按学校分配获奖名额评出拟获奖人员。
测评年度: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
评分内容分3项(见下表),各项目满分100分。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
EMBED Equation.3
项目
权重
一年级硕士
二年级硕士
思想品德和社会活动
0.1
0.1
课业成绩
0.8
0.4(按照一年级课业成绩)
科研成果
0.1
0.5
一、课业成绩(100分)
课业成绩=研究生考试录取成绩(初试+复试)×20%+研一期间学习成绩×80%
1、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成绩占20%
录取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作为计算基准,对于保送研究生同学的初试成绩按照全体考研同学初试成绩排名前30%的平均成绩作为基准。
研究生一年级期间学习成绩占80%
学习成绩参考科目为各专业硕士生共同的基础课(英语、政治)和专业学位课,共6门学位课程,14个学分。英语免修的同学,按照5门学位课程,11学分来计算总得分。
学习成绩总得分计算如下:
学习成绩其中i为规定的6门学位课程。
注:班级成员课程成绩积分由班级评审小组统一计算
二、思想品德和社会活动加分(100分)
思想品德和社会活动以100分计算,其中基本分为50分,社会活动加分为50分,最高分为满分100分。
(一)、基本分(50分)
基本分主要体现同学在校期间,作为学生的义务。
主要考察的内容包括同学的思想品德、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等。
具体评分细则:
1、思想品德情况。(30分)
无违纪行为,可得满分。
学院通报批评,每次扣3分。
学校通报批评,每次扣5分。
2、党员参加组织生活。(10分)
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请假两次以上,自第三次起,每次扣5分。
3、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10分)
包括:研究生科技文化节开幕式、研究生运动会、一年两次的升国旗仪式,缺席一次扣2分。
(二)、社会活动加分(50分)
主要考察的是学生参加班级及学院研分会组织的活动、参加科技、文化、体育类竞赛获奖的。(50分)
1、获奖活动加分:
类别
等级
一等奖或第一名
二等奖或第二名
三等或第三名
第四-第八名
参加未获奖
国家
20
16
12
10
1
省
16
12
10
8
1
市
12
10
8
6
1
校
10
8
6
4
1
院
8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