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保障董事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权力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之规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
第二章 董事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名,董事 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四、审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六、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制订增减注册资本方案;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