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分为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两种类型。
(一) 直接计算法
直接计算法, 是指首先计算出应税项目的增值额, 然后用增值额
乘以适用税率求出应纳税额。直接计算法按计算增值额的不同, 又可
分为加法和减法
1加法
把企业在计算期内实现的各项增值项目一一相加, 求出全部增值
额, 然后再依率计算增值税。增值项目包括工资、奖金、利润、利息、
租金以及其他增值项目。这种加法只是种理论意义上的方法, 实际应
用的可能性很小, 甚至不可能。这是因为:四由于企业实行的财务会
计制度不同, 致使确定增值项目与非增值项目的标准也不尽相同, 在
实际工作中容易造成争执, 难以执行。@@增值额本身就是一个比较模
糊的概念, 很难准确计算。如企业支付的各种罚款、没收的财物或接
收的捐赠等是否属于增值额有时难以确定。
2. 减法
以企业在计算期内实现的应税项目的全部销售额减去规定的外
购项目金额以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 然后再依率计算增值税, 这种方
法又叫扣额法。当采取购进扣额法时, 该计算方法同下述扣税法没有
什么区别, 但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