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补充协议模板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原合同)甲乙双方就其中未尽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形成本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4、 工程承包方式:
4.1、承包范围内工程实行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在合同执行期间,全费用综合单价固定不变,不因工程规模的扩大、减少或工期的延长、施工期间一切人工及物价浮动而调整。
4.2、 主要工作内容:根据施工图、甲方确认的图纸设计变更及图纸答疑等文件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完成以下工作内容所需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采购、制作和安装,并充分考虑到现场条件后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5、工程范围:
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甲方下发的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7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原施工合同执行。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乙方对承包范围工程质量负有完全责任,并严格依照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甲方将按此及现场情况进行施工监督管理。
四、合同价款
暂估合同价款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
暂估合同价款=综合单价×暂估工程量(综合单价和暂估工程量见工程量附件)
五、付款方式
按原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六、补充协议的最终结算
补充协议所列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工程量计算规则以经甲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按原合同计量条款执行。
七、争议解决
1、 对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相抵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3、凡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 本协议一式捌份,包括正本肆份,副本肆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